记者连日来到部分高校和一些娱乐场所采访,知情人说,在娱乐场所打工的的确有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。女大学生做酒吧招待,已经是公开的“秘密”了。
(7月2日《长沙晚报》)暑期来临,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为锻炼意志、磨砺情操、丰富阅历,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,这本是好事。然而女大学生穿上性感的衣
服走进酒吧、KTV去当陪酒女郎或女服务生,就值得质疑和担忧了。
担忧一,能否经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。表面看,酒吧和KTV是人们消遣、娱乐和休闲的场所,可实质上却鱼龙混杂,良莠不齐,形形色色。女大学生置身这灯红酒绿、挥霍奢侈的氛围中,如果没有坚强的防范意识和自制能力,就很难抵御各种诱惑。
担忧二,工作性质具有较大危险性。大学生在酒吧、KTV的工作时间大多安排在下午到深夜,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工作内容,都存在较大的危险性,容易成为某些不法之徒的攻击目标。
担忧三,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。大学生到酒吧、KTV打工,绝大部分学生都没有与娱乐场所签订任何劳务合同,看似来去自由,主动权掌握在学生自己手里。但一旦发生意外,这些娱乐场所便可以没有合同为由很轻意地规避责任。
因而,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挣钱时,一定要多个心眼、多份警惕、多点清醒,切勿为利所困。